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年11月起,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经过宣传发动、基层推荐、筛选把关、综合评定等环节,提出第四批县级文明家庭候选名单10户并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3月9日至3月1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邮件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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