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郑州4月23日综合报道据高检网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徐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指定管辖,交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徐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光利用担任中共周口市委副书记、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光简历
徐光,男,年6月生,汉族,湖北当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08—.09,河南省鹤壁市石林公社下乡;
.09—.07,鹤壁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07—.04,河南省鹤壁市教育局干事、团委副书记;
.04—.05,河南省鹤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副科级组织员、青干科副科长;
.05—.11,共青团河南省鹤壁市委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市青联主席;
.11—.03,中共河南省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02—.12天津大学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工商管理方向在职研究生学习);
.03—.11,中共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淇县县委书记;
.11—.03,中共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03—.12,中共河南省安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12—.12,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
.12—.12,中共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12—.04,中共周口市委书记;
.04—.01,中共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01—.02,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周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02—.06,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06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08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八大代表,九届、十届省委委员。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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