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年第一期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3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现将年第一期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为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岗位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年12月28日至年1月11日。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依据原件和及复印件1份。
来源:石林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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