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石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三次会议。
会议由石林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李佳主持,李佳要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以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的11个方面的要求,对标对表,健全落实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全县法治化水平。要切实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的落实,抓住“关键少数”,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深入总结工作经验,用好督察、考核、约谈等措施和手段,从组织实施、工作措施、机制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石林县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为推动法制石林建设进程贡献力量。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昆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中共昆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会议精神。
审议《法治石林建设规划(-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年工作要点》、《石林彝族自治县依法治县工作规划(一年))工作总结》、《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平安石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和《石林彝族自治县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
记者:方劲松
编辑:龙圆
责编:毕跃兴
审核:李彦麟
监制:张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1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