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年12月24日通过,自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意义重大,它不仅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击、防范、治理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正式形成,将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使之走上法治化轨道,而且也必然会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石林法院“三步走”深刻学习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
领会其立法背景。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依法严厉惩治影响安全感的黑恶犯罪,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习其法律内容。年4月1日,石林法院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着重从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下一步,将通过中心组学习,媒体宣传,集体研讨,送法六进等方式扩大学习宣传面,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奠定扎实的法律基础。
将其运用到司法实务。通过准确掌握法律条文,深入领会法律精神,促进学习深化与实务的转化,《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为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的法官提供精准法律指引,对于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等有清晰的界定,对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法律责任等有明确法律规定;石林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将进一步认真研读以及通过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学习,将其运用到司法实务,以学习促进办案质量,以办案推进学习深化,真正将《反有组织犯罪法》融会贯通。
供稿:刑事审判庭
编辑:普秋月
一审:孙蕊
二审:施本增
三审:王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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