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了做好今年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迎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助力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巩固提升石林县全国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6月4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石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石林县双龙广场开展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共20余家单位参加,近余人,共摆放宣传展板2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余份,可降解宣传袋余份,小扇子、围腰等小礼品0余份。结合全县环保重点工作,主要宣传环保法律与法规、传播环保科普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弘扬环保理念,引导全县市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推进全县生态文明不断进步。
记者:昂丽芬
编辑:龙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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